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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星二锅头酒红星国际58度168ml*2*8盒箱装清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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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8-11-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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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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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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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商品特点

    【商品名称】:红星国际二锅头

    【酒精度】:58度

    【香型】:清香型

    【容量】:168ml

    【原料】:水、红高梁、大麦、豌豆

    【包装】:纸盒、玻璃瓶

    【商品介绍】:红星二锅头酒是传统酿酒工艺与现代微生物技术相结合的结晶,以优质红高梁、大麦、碗豆、纯净水为原料,清蒸清烧,老五甑工艺蒸馏,掐头去尾截取中段,长年窖存。酒质清澈透明,气味香馥、醇厚甘冽、清香纯正、回味悠长。

    【品牌文化】:红星最早传承北京八百年烧酒技艺:白酒酿造技术的记载最早产生在元代。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谷部》卷二十五中写道:“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有关专家证实,二锅头源于北京烧酒已有800年历史了。

    红星企业成立于1949年,是作为新中国的献礼而指定建设的项目之一。为了能让建国初期生活水平都普遍不高的中国大众都能喝上纯正的二锅头酒,国家规定红星二锅头酒的价格不得过高。所以,自红星问世五十多年以来,所生产十余种产品都属于低价位酒。由于红星二锅头甘烈醇厚,价位低廉,受到消费者始终不变的青睐,“红星二锅头”也成了“大众的好酒”的代名词。五十年来,红星品牌下的各种低价位产品始终保持着高销量,一直稳坐北京地区低端白酒市场的第一把交椅.

    “北京红星”为了迎接新中国诞生,于1949年8月生产第一批红星二锅头酒,9月投放市场,产品一上市便以其醇厚甘冽的品质,深受广大群众的喜好,被誉为" 大众名酒 " 。红星二锅头酒是京文化典型代表。红星是二锅头酒的创始人,从1949年的300吨发展到目前的6万吨,创造了全国清香型白酒产销量的新记录,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要求。

    商品展示

     

     

     

     

    品牌文化

     

     

     

     

    红星二锅头源于北京烧酒已有800年历史了。1949年根据政府命令,由红星全面接收老北京12家老字号酒坊,独家传承北京二锅头酒酿制技艺!北京酿酒在开放、兼容的文化氛围中,完成了从古酒向烧酒的转变,当时酒坊“ 古代酿酒灶火如屋,突烟腾上,数里外皆见之。”可见其规模之大。清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源升号”酒坊的酿酒技师赵存仁等三兄弟为纯净烧酒质量,进行了工艺改革:在蒸酒时,将用作冷却器的天锅内第一次放入凉水冷却而流出的酒称为“酒头”,第三次换入锡锅里的凉水冷却流出的酒称为“酒尾”,提出做其它处理,只取第二次换入锡锅里的凉水冷却流出的酒,口味最为香醇,称为“二锅头”。二锅头工艺自此诞生。

     

    酒厂介绍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是著名中华老字号企业。红星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红星独有的“北京二锅头传统酿制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始建于1949年 5月,是中央税务局筹建的我国第一家国营酿酒厂,当时收编了北京城近郊的龙泉、永和成等十二家老字号酒作坊,汇集了酿酒人才和技术,“红星”全面继承了北京二锅头传统酿酒工艺。公司首创将“二锅头”这一工艺名称作为产品名称正式启用,这是新中国第一个以酿酒工艺命名的白酒。红星二锅头与共和国同行,与百姓的情感融为一体,成为京味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着重管理创新、营销创新、 产品创新。红星产品已发展为普通、特制、精品、珍品、珍藏等5大系列产品群, 适应百姓和市场的需求,推动了企业持续发展。公司近年又推出了文化底蕴深厚、品位高雅的红星珍品二锅头、红星1949等,成为北京高档白酒的经典代表。

     

    获奖荣誉

    2007清香型白酒产品销量第一;

    2007市场综合占有率前三 ;

    红星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红星”当选为“先进管理企业”;

    “红星”入选北京十大“名牌”、“名企”;

    荣获国家级“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

    红星入选“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

     

     

    关于包装中含“驰名商标”字样酒品情况的告知说明

     

    尊敬的买家: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标字〔2014〕81号” 《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之规定和要求,2014年5月1日以后,“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商品包装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行为中;但对于2014年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包装上含“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之后仍可正常销售。

    鉴于上述规定和情况,我司目前销售的原包装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酒水产品,特说明如下:

    1、2014年5月1日后新进入流通领域的相关酒水产品,厂家将逐步更换、使用新包装(去除“驰名商标”字样),2014年5月1日之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原包装产品依法仍正常销售,新旧包装产品品质一致,请放心购买;

    2、逐步更换产品包装期间,我司依法对相关产品展示图片进行马赛克技术处理(部分商品图片还未处理,请耐心等待)

    3、我司依法可销售的相关新、旧包装产品随机发货,有可能出现实际货物与展示图片之间或货物之间包装有个别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实际收到的货物为准;

    4、如有任何疑问或对所购酒水包装有特殊要求,敬请联系我司客服电话010-5111974咨询。

    给您购物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购物愉快!

     

                              鸿运传承贸易敬上

                                    2014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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