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读
牛排
(日)村上春树
有时馋牛排馋得不得了。
我原本不太喜爱肉,素常大体只吃鱼和蔬菜,但两个月总有一次脑海里忽地冒出牛排这个图画,死活挥之不去。并且,一旦这么想到牛排就馋得坐不安。这大约是身体自然而然需求肉食所使然。
我喜爱的是极端单纯的牛排。把正是时分的上等牛肉三两下利索地煎好,悄悄淋一点肉汁,调味稍稍用一点儿盐末和胡椒——此外别无他求,便是这么单纯得不能再单纯的牛排。
我生在神户。众所周知,神户这个城市有不少牛排馆,因而小时分要在外面吃饭的时分大多是去吃牛排。曩昔的事了,何况终究是小孩子的味觉,不敢确保肯定好吃,但我至今仍模糊记住那种滋味,以为牛排有必要是那样才对。
同东京的牛排比较,神户的牛排做工单纯,有速度,或许是由于单纯才有速度。不管怎样,能让人发生怀旧心情。
我在希腊住了半年,那期间常吃牛排,由于牛廉价得难以置信。在厚平底锅里放油炒希腊葱,将肉外表“刷”地煎个半熟,悄悄淋上酱油来吃。一公斤肉吃牛排的话,两个人可吃上三次。碎肉可做西式炒饭,剩余的可做鲜汤。尽管我以为牛排这东西较之自己家里做仍是适合在饭馆吃,但唯一希腊风味的牛排至今让人思念得不可。
此外记住的,是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吃的牛排,这个也很廉价。黄昏逛街时遽然想喝啤酒,走进眼前一家不大的酒吧,趁便点了饭菜。看菜谱,有“Surf and turf”,直译便是“波涛与草坪”。
尽管半懂不懂,但心血来潮地点了一份。原来是一只极大的黄油煎海虾和厚达五公分的牛排,加满足量的炒饭,还带一大盘沙拉——难怪叫“波涛与草坪”。不过量也大得真实离谱,滋味也算是我所喜爱的单纯的那种,肉也嫩嫩的适可而止。这么够质够量的牛排能在这普普通通的街头普普通通的酒吧中呈现,不由大为惊喜。人们都说美国牛排光是块大而滋味不好,其实我在南部吃的大多数滋味鲜美。作为配菜的炸薯片一咬“咔咔”脆响,多汁的牛肉用叉子一扎,肉汁都渗到两头的炒饭里边了。
美国小说常有吃牛排的局面呈现,我读过的小说里感觉最好吃的是哈德里切斯《布朗迪希小姐的兰花》最初部分,每次都让人条件反射似的想大吃一顿牛排。回忆中小说的最初是一个男人走进一家坐落尘土飞扬的村庄路旁边的不怎么起眼的小饭馆。男人饿得发慌,让女服务生拿牛排上来,还细细叮咛了一番煎烤的火候和配什么元葱。厨师用铁板煎烤牛排,炒元葱。炒元葱的激烈气味势不可挡地刺激起男人的胃口,他一边吞口水一边静等牛排端来。外面路上货车一溜烟驶过,干热干热的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让人不知不觉被拖入了小说的国际。
横竖今日得去吃牛排,必定。
朗诵
曾鼎
武汉音乐播送经典1018&M-Radio936主持人
武汉播送电视台出品
责编:章婷婷
伴奏:曾鼎
修改:刘萌 李梦媛
实习修改:汪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