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于1986年7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5年因患有精神疾病被保外就医。据通州区检察院申请称,2016年10月11日8时许,郭某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家具厂内,趁李某不备,持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多次砸打对方头部、腿部等处,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当天,郭某被刑事拘留。经鉴定,郭某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后提请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郭某强制医疗。被害人家属和郭某的儿子均同意检方的强制医疗申请。目前,郭某在北京市安康医院治疗。
郭某于1986年7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5年因患有精神疾病被保外就医。据通州区检察院申请称,2016年10月11日8时许,郭某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家具厂内,趁李某不备,持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多次砸打对方头部、腿部等处,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当天,郭某被刑事拘留。经鉴定,郭某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实施违法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后提请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郭某强制医疗。被害人家属和郭某的儿子均同意检方的强制医疗申请。目前,郭某在北京市安康医院治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